欧盟法院发布里程碑式裁决:航班取消时航空公司须全额退还中介佣金与服务费
编辑者: Tatyana Hurynovich
2026年1月中旬,欧盟法院(CJEU)正式生效了一项关键裁决,要求航空公司在取消航班时,必须向乘客退还购票的全部金额。这一规定明确指出,退款范围不仅限于基础票价,还必须涵盖乘客向在线旅行社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支付的所有佣金和服务费用。此项裁决终结了此前长期存在的法律模糊地带,为欧洲航空运输市场的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该判决解决了一场关于补偿界限的持久争端。现在,所有受欧盟第261/2004号条例约束的航空公司——包括汉莎航空(Lufthansa)、法国航空(Air France)、荷兰皇家航空(KLM)、卡塔尔航空(Qatar Airways)、阿联酋航空(Emirates)以及美国航空(American Airlines)——在处理退款时,都必须返还客户支付的完整总额。欧盟法院判定,若承运人通过中介渠道销售机票,则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应被视为票价中“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航班取消时必须予以全额退还。
这一法律解释在当前航空业面临挑战的背景下具有显著的实践价值。目前,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和荷兰在内的欧盟成员国正在全面推行相关监管措施。2026年1月中旬的极端冬季天气进一步印证了该新规的必要性,当时恶劣天气导致14个欧洲国家境内发生了超过3700架次航班延误和400架次航班取消。强化监管力度旨在确保在类似大规模服务中断发生后,能够建立起更加透明且公正的补偿机制。
此次裁决的一个核心突破点在于明确了第三方费用的赔付责任。2026年1月的新规取消了此前的一项限制:即航空公司只有在获悉中介机构收取的具体佣金金额时才需退款。现在,只要航空公司授权代理商进行机票销售,无论其是否知晓佣金的确切数额,都必须承担全额退款的义务。这无疑是广大乘客的重大胜利,它强制要求承运人对其服务链条中的任何中断承担完全的财务责任,而不论乘客是通过何种销售渠道购票。
作为背景,欧盟第261/2004号条例自2004年2月11日颁布以来,一直是保障乘客在遭遇拒绝登机、航班取消或严重延误时权益的基石。而本次司法解释显著拓宽了该条例的保护范畴。对于面临航班取消的旅客,法律专家建议应严格核实退款数额,确保其中包含了支付给中介的所有附加费用。在预订结构日益复杂的现代旅游市场中,欧洲法律系统正展现出持续的决心,旨在为全球旅行者提供最高标准的法律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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