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歐盟移民法規修正案:公佈首批安全國家名單並強化邊境管控

编辑者: Tatyana Hurynovich

2026年2月10日,歐洲議會正式完成了關鍵的立法程序,最終批准了《移民與庇護公約》框架下的兩項核心法案。這標誌著歐盟移民政策進入了更為嚴格的新紀元。根據規定,這些新法規必須在2026年6月前於各成員國全面實施,屆時將從根本上改變歐盟境內處理國際保護申請的既有模式。

在眾多改革條款中,最具爭議且影響深遠的變動是賦予成員國權限,得將尋求庇護者遣送至與其並無直接地緣或文化聯繫的第三國,只要該國被認定能提供適當的國際保護。這項條款實際上為歐盟建立了一套類似於「盧安達模式」的運作機制,允許相關機構在不進入詳細審查程序的情況下,直接駁回申請。為了保護弱勢群體,目前僅有「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被明確排除在此項強制遣送規則之外。

第二項重要進展則是確立了歐盟首份統一的「安全原籍國」清單。這份首批名單涵蓋了以下七個國家:

  • 孟加拉
  • 哥倫比亞
  • 埃及
  • 印度
  • 科索沃
  • 摩洛哥
  • 突尼斯

針對來自這些國家的申請者,歐盟將實施更為嚴苛的審查制度。現在,證明的責任已顯著轉移到申請人身上,他們必須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確實需要保護。此舉旨在簡化行政流程、縮短審理時間,並預計會導致拒絕率大幅上升。此外,烏克蘭與摩爾多瓦等歐盟候選國,在無武裝衝突或特定制裁的特殊情況下,也將自動被視為安全國家。

這項法案是歷經長達四年艱苦談判後的產物,在表決過程中獲得了歐洲議會中右翼與極右翼黨團的強力支持。歐盟內政與移民事務專員馬格努斯·布魯納(Magnus Brunner)在會後重申,確保公約在2026年如期落實,對於提升成員國在移民流控管上的自主權至關重要。德國政府已率先採取行動,透過法律命令在2026年2月1日調整了其國內的安全國家名單,為銜接歐盟新法做好了準備。

為了進一步提升邊境管理效能並加速遣返不合格的申請者,新公約引入了「加速邊境程序」。若某一國籍申請者的庇護獲准率低於20%,則該類別的所有申請都將進入快速處理通道。這項改革是自2000年代初期啟動的「全歐庇護系統」(CEAS)標準化進程的一部分。整體而言,這些措施反映了歐盟移民政策的重大轉向,即透過審理程序的外部化以及更嚴格的內部推定,來減輕各國接收系統的沉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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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Deutsche Welle

  • upday News

  • BMF - Bundesministerium für Finanzen / Austrian Federal Ministry of Finance

  • Wikipedia

  • China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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