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裁定 TikTok 具成癮性設計 違反《數位服務法》面臨鉅額罰款

作者: Tatyana Hurynovich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 2026 年 2 月 6 日正式對外公布了初步調查結論,認定中國社交巨頭字節跳動旗下的 TikTok 平台因其「成癮性設計」而違反了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這項調查工作自 2024 年啟動以來,監管機構深入分析了該平台的運作模式,認為如「無限滾動」與「影片自動播放」等功能,會誘發使用者進入一種無意識的「自動駕駛模式」,進而顯著削弱其自我控制能力。這種設計缺陷對於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以及部分易受影響的成年用戶而言,構成了嚴重的心理健康威脅。

執委會進一步詳列了多項助長成癮行為的具體機制,包括源源不斷的內容供應、預設的自動播放設定、具侵略性的推播通知,以及極度精準的個人化推薦演算法。歐盟執委會負責技術主權、安全與民主的事務執行副主席 Henna Virkkunen 特別指出,社交媒體成癮對青少年發育中的大腦具有不可逆的負面影響,並強調根據《數位服務法》的規範,平台業者必須為其產品對社會及個人造成的衝擊負起法律責任。此外,調查報告批評 TikTok 在風險評估上存在嚴重缺失,完全無視了用戶展現出的強迫性行為指標,例如未成年人在深夜時段的過度使用,以及每日頻繁開啟應用程式的次數。

對於 TikTok 目前所提供的風險緩解工具,如螢幕使用時間限制和家長監護模式,歐盟執委會認為這些措施在實務上極易被繞過或關閉,因此被判定為無效。執委會發言人 Thomas Regnier 明確表示,現有的防護機制「顯然不足以」應對其設計核心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監管機構主張,若要徹底解決違規問題, TikTok 必須從根本上調整其服務的架構,這可能包括強制禁用關鍵的成癮性功能、在系統層面植入具備實質約束力的休息提醒(特別是針對夜間使用),並重新調整其核心推薦演算法的邏輯。

若最終裁定確認 TikTok 違反《數位服務法》,其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將面臨極為沉重的財務代價,罰款金額最高可達其全球年度總營業額的 6%。回顧 2024 年的財務數據,TikTok 在歐洲市場的收入增長了 38%,達到 63 億美元,這顯示了歐盟市場對該公司的重要性。然而,字節跳動在 2024 年的全球總營收高達 1,550 億美元,面對歐盟的指控,該公司發表了強硬聲明,全盤否認執委會的結論,稱其為「完全錯誤且毫無根據的描述」,並宣稱將動用所有可行的法律途徑進行抗辯,以維護公司權益。

此一法律行動被視為歐盟落實《數位服務法》的關鍵轉折點,該法案旨在為大型網路平台建立統一的監管框架,強制要求業者主動識別並降低「系統性風險」,特別是針對心理健康與未成年人保護的範疇。在針對 TikTok 採取行動的同時,歐盟監管機構也正同步加強對其他以青少年為主要客群的數位平台的監控。這反映出全球監管趨勢正朝向更嚴格的方向發展,力求在數位時代中確保用戶的福祉與心理健康不受商業演算法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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