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就2040年减排90%达成临时协议 引入灵活性机制平衡目标与竞争力

编辑者: Tatyana Hurynovich

欧洲议会与成员国谈判代表于2025年12月10日就修订《欧洲气候法》达成一项临时政治协议,确立了欧盟2040年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少90%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此项里程碑式的协议旨在确保欧盟按计划迈向2050年气候中和的最终愿景,为未来二十年的工业监管和能源战略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路径。

该临时协议的核心在于引入了关键的灵活性措施,以平衡气候行动的紧迫性与经济竞争力考量。协议规定,自2036年起,成员国可利用高质量的国际碳信用额度抵消其减排任务,但该比例上限被设定为1990年排放总量的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若充分利用此项灵活性,欧盟27个成员国的实际国内减排要求将降至85%,理论上,如果所有灵活性选项都被充分利用,国内减排力度可能降至80%。此项妥协反映了内部利益的平衡,旨在减轻部分成员国,特别是波兰、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等国,在能源成本和国际竞争压力下面临的负担。

在具体实施机制上,协议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2)的启动时间进行了调整。原定于2027年对建筑和道路运输等部门实施的ETS2,其配额购买和上缴环节被推迟一年至2028年正式启动,尽管相关的监测要求(MRV机制)已于2025年生效。这一延迟被视为争取成员国支持的让步。尽管如此,荷兰、西班牙和瑞典等部分成员国曾主张制定更具雄心的目标,以期在绿色技术领域提升竞争力并应对极端天气事件。

此次协议的达成巩固了欧盟在全球气候雄心方面的领先地位。丹麦气候部长拉斯·奥高代表欧盟政府表示,该目标“满足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同时保障了我们的竞争力和安全”。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称赞此举展现了“强烈的气候行动承诺”。然而,欧洲气候变化科学咨询委员会此前曾建议实现90%至95%的完全国内减排目标,表明最终协议在科学严谨性上有所折衷。

从宏观背景看,欧盟此前已通过《欧洲气候法》确立了2030年减排55%和2050年气候中性的义务。2040年目标的设定是根据《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后必须进行的立法步骤。据估算,实现2040年90%减排目标将需要能源系统年均投资达6440亿欧元,较前十年平均水平增加160%,占GDP比重将从1.7%增至3.3%。该协议的最终生效尚需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正式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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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News Rondonia

  • European Commission

  • Modern Diplomacy

  • CGTN

  • EUobserver

  • Euract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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