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擬推數位資產稅務申報電子化:加密貨幣交易所或可強制要求客戶接受電子版 1099-DA 表單
编辑者: Yuliya Shumai
美國國稅局(IRS)於 2026 年 3 月 5 日公布了一項重大的法規草案,這項提案預計將徹底改變數位資產稅務文件的提供方式。根據這項擬議中的新規,包括加密貨幣交易所在內的數位資產經紀商,將獲得一個替代且非強制性的程序,用以取得客戶對電子化交付 1099-DA 表單(即「經紀商數位資產交易收益資訊」)的同意。與現行基於 IRC § 6051 條款中關於 W-2 表單的規範不同,新方案允許經紀商將「接受電子表單」列為服務條款的一部分。這意味著,如果客戶拒絕採用數位格式,經紀商將有權終止與該客戶的業務關係。目前,該提案的公眾意見徵詢期將於 2026 年 5 月 5 日截止。
國稅局推動此項變革的核心動力源於實務上的迫切需求。由於數位資產領域的交易量極其龐大,傳統的紙本列印與郵寄作業已變得不切實際。據估算,部分 1099-DA 表單的內容可能長達數百甚至數千頁,這對經紀商而言是沉重的行政負擔。在這一替代程序下,經紀商將不再被強制要求為未明確同意的客戶提供紙本選項,只要客戶維持其帳戶關係,經紀商也無需允許客戶撤回先前給予的電子交付同意。若該規則獲得最終批准,將適用於最終批准後次年 1 月 1 日起提供的表單,這意味著最快可能在 2027 年的報稅季正式實施。
為了確保客戶能確實收到相關稅務文件,該草案也制定了更嚴格的電子通知與交付標準。經紀商必須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客戶 1099-DA 表單已可供查閱,且郵件主旨必須以大寫字母標註「IMPORTANT TAX DOCUMENT AVAILABLE」(重要稅務文件已備妥)。此外,該表單必須在經紀商的平台上持續保留至次年 10 月 15 日。如果電子通知發送失敗,經紀商則有義務在 30 天內寄送實體通知。經紀商可採用的合格電子交付方式包括:將表單放置於受保護的安全網站或應用程式中,或是直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
在推動此項監管轉變的同時,國稅局還發布了 2026-4 號公告,徵求公眾對於將類似的簡化電子同意規則擴展至傳統 1099-B 表單(涉及證券交易)的意見。這顯示出數位化強制要求未來可能擴大至更廣泛的經紀商申報領域。與此同時,1099-DA 表單的申報要求也正在逐步收緊:針對 2025 年的交易,經紀商僅需申報總收益;但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將分階段引入針對在同一經紀商處購買並持有的「受規範資產」之成本基礎申報。根據聯合稅務委員會的估計,這些數位資產申報規定預計在 10 年內帶來約 280 億美元的稅收,這是打擊逃漏稅努力的一環。國稅局的內部研究顯示,高達 75% 的數位資產納稅人未遵守相關規範,因此此舉旨在建立標準化的基礎設施,以實現自動化的稅務合規監控。
6 浏览量
來源
CryptoSlat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ryptoSlate
Journal of Accountancy
Phemex News
Forbes Advisor
閱讀更多有關此主題的新聞:
发现错误或不准确的地方吗?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