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鲨获《濒危物种公约》最高级别贸易禁令保护

编辑者: Olga Samsonova

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市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二十届缔约方大会(CoP20)上,各国政府代表通过了一系列旨在强化全球海洋生物保护的重大决议。 其中,最受关注的举措是为包括鲸鲨在内的多个鲨鱼和鳐鱼物种提供了最高级别的国际贸易保护。 此次会议汇集了来自185个缔约方的数千名代表, 共同审议了国际贸易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深远影响,并最终批准了所有旨在提升这些物种保护水平的提案, 标志着公约历史上最广泛的保护进展之一。

此次会议的核心成果是将数个物种列入CITES附录I,这是该公约所能提供的最高保护级别,意味着对这些物种的国际商业贸易实施全面禁令。 具体而言,包括大洋白鳍鲨、所有蝠鲼、所有鬼蝠以及鲸鲨均获得了这一最高级别的贸易禁令。 野生动物保护协会(WCS)指出,此举是对海洋物种因过度捕捞而面临的严峻局势所作出的必要回应。 鲸鲨,这种滤食性鱼类,其生存状况因其缓慢的繁殖周期——推测需到30岁才性成熟——而格外脆弱,难以从捕捞压力中恢复。

除了全面禁令,CoP20会议还对其他关键物种采取了严厉措施,例如将楔鱼和巨型锯鳐列入附录II,并设定了“零配额”,这实际上禁止了这些物种的出口,旨在为它们种群的恢复争取时间。 这些新规直接针对了远洋鲨鱼种群的严重衰退,据统计,这些种群在过去五十年中因捕捞压力已下降了超过70%。 此外,会议还为巨型吉他鱼设定了零出口配额,以遏制其非法出口。 这些措施旨在填补多年来滋生鲨鱼和鳐鱼部件全球市场的法律空白。

鲸鲨(学名:Rhincodon typus)是现存世界上最大的鱼类,以浮游生物为食,生活在热带海域。 尽管其性情温和,但它们仍面临着过度捕捞、船只碰撞和栖息地丧失等多重威胁。 台湾地区已于2008年全面禁止鲸鲨的商业捕捞和贩卖,并实施了卫星标识等监控系统以研究其洄游模式。 此次将鲸鲨等物种提升至附录I,标志着国际社会对遏制全球野生动物贸易中不可持续行为的决心。

保护组织提供的科学证据证明了过度捕捞对受威胁物种的严重影响,促使各国采取行动。 这些保护级别的提升,不仅是为了避免物种灭绝,更是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因为鲨鱼在食物链中扮演着维持生态平衡的关键角色。 通过建立更严格的控制、可追溯性和配额,国际社会希望为当前濒临崩溃的海洋脊椎动物种群提供一个喘息的机会,并促进可持续的生态旅游模式。 此次CoP20会议的成果,预示着未来数年物种保护策略和执法力度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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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The Virgin Islands Daily News

  • WCS Newsroom

  • Born Free USA

  • SDG Knowledge Hub

  • Marine Technology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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