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裁定五角大廈限制媒體採訪違憲:維護新聞自由的重要判決

编辑者: Tatyana Hurynovich

2026年3月20日週五,位於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法官保羅·弗里德曼(Paul Friedman)做出重大裁決,判定美國國防部限制記者採訪權的多項關鍵政策違憲。這項裁決是針對《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提起的訴訟所做出的回應。該報先前對國防部長皮特·海格塞斯(Pete Hegseth)於2025年10月頒布的嚴格限制規定提出了法律挑戰,認為其嚴重損害了媒體的監督職能。

由前總統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任命的弗里德曼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這些政策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與第五修正案中關於言論自由及正當法律程序的根本保障。爭議的核心在於,國防部要求獲得認證的記者必須簽署協議,承諾在發布任何與部門相關的資訊前需獲得預先審核,即使該資訊不涉及國家機密。法官廢除了將尋求未經授權資訊的記者視為安全威脅的條款,並駁回了將進入五角大廈採訪視為一種「特權」的說法,強調這是一項受憲法保護的權利。

在長達40頁的判決書中,法官特別強調,政策中模糊的措辭會對合法的採訪活動構成風險,並可能被政府用來「篩選掉不受歡迎的記者」。弗里德曼法官指出,在當前的地緣政治背景下,公眾獲取政府行動的多元觀點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他特別提到,考慮到近期美國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以及與伊朗之間持續進行的戰爭,維持資訊透明度對於民主社會至關重要。

自2025年秋季實施這些限制以來,包括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和路透社(Reuters)在內的多家主流新聞機構因拒絕簽署該審核協議,導致其採訪證件被撤銷。這導致五角大廈的隨行記者團在過去一段時間內,主要由同意這些條件的保守派媒體組成。這種資訊獲取管道的顯著轉變,被法律專家視為自德懷特·艾森豪(Dwight Eisenhower)政府以來,美國政府對媒體控制最為嚴厲的時期。

法院已下令立即發布永久禁制令,停止執行這些爭議性條款,並指示國防部恢復《紐約時報》記者的採訪認證。《紐約時報》發言人查理·施塔特蘭德(Charlie Stadtlander)表示,這項裁決確認了獨立媒體代表美國社會監督政府運作透明度的固有權利。然而,國防部對此判決表示強烈反對;五角大廈首席發言人肖恩·帕內爾(Sean Parnell)宣布將立即提出上訴,並堅持認為這些限制對於保護國家安全與軍事機密是絕對必要的。

這起法律糾紛始於2025年12月由《紐約時報》及記者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發起的訴訟,深刻反映了美國社會在國家安全需求與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之間長期存在的權衡爭議。法院實質上阻止了國防部試圖以預先審核機制取代明確法律程序的企圖,法官認為這種機制會對媒體造成選擇性壓力,進而產生寒蟬效應。儘管五角大廈內部對記者行動的一些技術性安全限制仍維持不變,但對報導內容進行實質控制的核心手段已被法院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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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Deutsche Welle

  • AP News

  • CBS News

  • Reuters

  • The Guardian

  •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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