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國際刑事法院官員實施制裁,加劇與國際司法機構的緊張關係

编辑者: Татьяна Гуринович

美國川普政府於2025年8月20日宣布對國際刑事法院(ICC)的四名官員實施制裁,其中包括兩名法官和兩名檢察官。此舉是為了回應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和以色列國民涉嫌戰爭罪的調查,進一步加劇了美國與該國際司法機構之間的緊張關係。

此次制裁的對象包括法國籍法官尼古拉斯·亞恩·吉尤(Nicolas Yann Guillou)、加拿大籍法官金伯利·普羅斯特(Kimberly Prost),以及斐濟籍檢察官納扎特·沙米姆·汗(Nazhat Shameem Khan)和塞內加爾籍檢察官馬梅·曼迪亞耶·尼昂(Mame Mandiaye Niang)。根據美國國務院的聲明,這些制裁措施凍結了這些官員在美國管轄範圍內的任何資產,並限制了他們在美國金融系統內的金融活動。

美國國務卿馬可·魯比歐(Marco Rubio)表示,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是對美國及其盟友以色列的「國家安全威脅」,並稱該法院是「針對美國和以色列的法律戰工具」。他強調,美國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護其軍隊、主權及其盟友免受國際刑事法院「非法且毫無根據的行動」的侵害。

此次制裁的背景是國際刑事法院於2024年11月對以色列總理班傑明·納坦雅胡、前國防部長約阿夫·加蘭特以及哈馬斯領導人易卜拉欣·阿拉姆薩里發布了逮捕令,指控他們在加沙衝突中有戰爭罪嫌疑。吉尤法官曾主持審判小組,批准了對納坦雅胡的逮捕令,而汗和尼昂檢察官則因維持逮捕令而受到制裁。普羅斯特法官則因批准對美國在阿富汗人員的調查而受到制裁,儘管該調查後來已被撤銷。

這並非美國首次對國際刑事法院官員實施制裁。川普政府此前已在2025年6月對其他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實施了類似的制裁措施。這些行動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批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認為這些制裁「嚴重損害了良政和司法公正」,並呼籲美國重新考慮這些措施。國際刑事法院本身也譴責了美國的制裁,稱其為「對一個獨立司法機構的公然攻擊」,並損害了國際法治和全球正義的追求。

美國與國際刑事法院的關係一直複雜且充滿爭議。儘管美國並非《羅馬規約》的締約國,但其歷史上曾參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建立過程。然而,由於對法院管轄權和潛在政治化的擔憂,美國最終選擇不加入。此次制裁行動反映了美國在維護其國家利益和盟友安全方面,與國際司法機構之間持續存在的政策分歧,也引發了對國際司法獨立性和法治未來發展的擔憂。

來源

  • Reuters

  • Reuters

  • Al Jazeera

  • Associated Press

  • The White House

  •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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