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裁決:各國有義務應對氣候變遷,不作為恐面臨法律責任

编辑者: gaya ❤️ one

國際法院(ICJ)於2025年7月23日發布諮詢意見,指出各國有法律義務保護環境免受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並應盡職盡責地履行此義務。此項裁決強調各國有義務採取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若未能履行,可能需要向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國家提供賠償。

聯合國秘書長António Guterres稱此裁決為歷史性的勝利,並強調了年輕人在其中的作用。國際法院的意見確認,對氣候造成損害的國家必須向受害國提供充分賠償,從而加強了氣候正義的法律基礎。

法院認為,未能採取適當行動保護氣候系統可能構成國際不法行為。各國有義務監管其管轄範圍內私營企業的活動。

世界氣象組織(WMO)的報告指出,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率和強度因氣候變遷而增加。

全球對再生能源的投資持續增長。

  • 太陽能光伏(PV)的投資在2023年增加了12.5%,達到3927億美元。

  • 風力發電投資增加了2.3%,達到2166億美元。

  • 離岸風力發電投資激增79%,達到767億美元。

國際法院的裁決強調,所有國家都必須以《巴黎協定》的1.5度目標為基礎制定氣候政策。

來源

  • Jamaica Gleaner

  • In landmark opinion, UN court says climate change an ‘existential threat’

  • World Court Rules Tackling Climate Crisis Is an International Legal Obligation

  • Top UN court says treaties compel wealthy nations to curb global war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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