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私人公司和公民越來越接近在太空永久定居,缺乏明確的管理法律帶來了法律混亂的風險。太空法專家韋恩·N·懷特(Wayne N White Jr.)認為,制定明確財產權的國家法律可以防止領土爭端。《1967年外太空條約》禁止領土主張,但缺乏關於如何適用於私營實體的具體規定。
懷特建議,頒布與《外太空條約》一致的實際財產權可以為領土主張提供替代方案。這種方法將明確殖民者的權力並保護他們的投資。美國已經朝著這個方向邁出了步伐,頒布了2015年《商業太空發射競爭力法案》,該法案授予在太空開採的資源的所有權。
太空財產權將包括防止干擾的安全區,需要獲得進入許可。為了維護國家權力,將太空財產轉讓給外國實體將需要更改國際登記。美國法律中的互惠條款可以鼓勵其他國家通過類似的法律,促進經濟發展並降低商業太空公司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