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美国宣布将不参与定于当年11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HRC)普遍定期审议(UPR)。此举标志着美国在国际人权机制中的立场调整,其根源在于美国对该理事会运作方式的持续疑虑。
普遍定期审议机制自2006年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以来,已成为一项核心的国际人权监督工具。根据该机制,所有193个联合国会员国每隔约4.5至5年需接受一次对其人权记录的同行评审。美国此前已参与了三轮审议,最近一次在2020年11月完成。此次退出决定,是基于美国政府认为该理事会未能有效且一贯地谴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国家。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参与UPR意味着对理事会及其活动的认可,而这与理事会未能有效制裁如中国和古巴等国家在人权方面的劣迹的现实相悖。此立场与美国总统在2025年2月签署的一项行政命令一致,该命令旨在调整美国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互动模式。回顾历史,美国在2018年曾宣布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本身。
此项决定在国际社会引发了广泛讨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PEN America等组织对此表示强烈批评。ACLU认为,此举将美国置于人权侵犯最严重国家的行列,并为独裁者和威权领导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开了极其糟糕的先例。PEN America则指出,这一撤离信号表明美国在言论自由和人权承诺上的根本性退却。
国际法学教授安雅·夏尔马博士(Dr. Anya Sharma)评论称,尽管美国有权做出此类主权决定,但退出UPR可能会使其在全球人权对话的关键场合中处于孤立地位,并削弱国际社会对各国改善人权状况的集体压力。她强调,即使在存在缺陷的体系中,参与也提供了直接沟通和倡导的机会。她还指出,人权理事会常因其成员构成以及议程设置(例如,有时过度关注特定国家而忽视其他国家)而受到批评,这使得国际人权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成为持续讨论的焦点。
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美国的这一行动不仅是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一个事件,更是对全球人权治理模式及其未来方向的深刻反思。它揭示了不同国家在理解和践行人权标准时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在多边框架下寻求共识的复杂性。每一次的退出或参与,都折射出国家主权、国际责任以及对普世价值的追求之间的微妙平衡。这种分歧也可能成为催化剂,促使人们更深入地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更具包容性和实效性的人权保障体系,让所有国家都能在维护人类尊严的道路上,找到共同前进的契机,并认识到个体选择对整体格局的影响。
美国此次退出UPR,无疑加剧了关于国际人权机制有效性与公正性的辩论,并对美国在推动全球人权议程中的角色提出了新的思考。